王老板喜欢养狗,养狗的人必须有经济基础,王老板开了一家宾馆,一家饭庄,一家早点铺,聘请了三拨人,月开销近万元,收入就不太好猜测了。
王老板的老婆四十多岁,女儿读大学,家里没事,实在闲的无聊,整天抱着一只掌中宝口里不住地叫着:“儿子,宝贝,乖乖......”不知那个狗是不是真的是她与王老板有血缘关系。
这天下午,王老板的老婆又带着她的掌中宝在小区的马路上溜达,掌中宝乖巧,跟着女主人行走在马路的右边,完全符合交通法规。可是谢二秋开着一辆奇瑞车迎面而来,绕过了王夫人,直接对着掌中宝冲而去,掌中宝躲避不及车轮从腹部碾轧过去,王夫人疯了一般跑过去一把抱起掌中宝,嘴里不住地叫着:“儿子,宝贝,乖乖。”掌中宝毕竟只是一只畜生,临死之际一口咬住了王夫人的手臂。
王夫人逢人便说:“我亲手养大的狗,临死怎么还咬我一口呢?”
事后,王老板向谢二秋索赔了狗死亡费、王夫人医疗费、营养费、误工费(王夫人根本就没干活儿。)精神损失费共计一万八千元,事情才算了结。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一只狗无论你叫它什么,它也不过是畜生,这个性质是不会改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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